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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住区安装电梯时,高层建筑需要电梯,但低层建筑不想安装。有人欢喜,有人悲伤,难道“电梯间”付出了几十万万就消失了3年?
在阳坡区一村,居民对现有房屋加装电梯存在争议,甚至提起诉讼。
被告的房产属于该楼一、二层两户人家,而原告在法院主办的庭前会议上表示,整栋楼21户中只有3户没有在请愿书上签字。上述,被告不同意加装电梯,但业主有7人,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
坐在码头上的两名船东表示动议投票程序存在缺陷,一些船东不知道自己签署了什么以确认同意,并要求重新投票。
事实上,根据相关规定,社区投票决定是否安装电梯是合法的。
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法庭法官陈娟娟表示,《民法典》第278条专门规定了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如果小区内业主人数超过三分之二,则业主人数必须占三分之二以上。面积占据了三分之二以上的面积,业主也参与投票。因此,决议的通过需要四分之三业主的参与,因为加装电梯属于七号改造,而且建筑面积也需要四分之三业主的同意。这将是必需的。请通过。 ”
投票结果,21个业主中有18个同意,电梯安装数量达到法定比例。尽管低层业主反对,电梯的安装还是按照协议进行。
业主代表按照程序报相关部门批准,相关部门审议并宣布加装电梯。乍一看,他们似乎可以住在“电梯间”,但现实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
一楼和二楼的业主是影响电梯建设进度的人。在投票过程中,两个家庭反对建造电梯的计划,认为这不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东西,并且违反了他们的原则。他们有权表达不同意见。
原告严重担心没有电梯,而且该楼三分之二的住户年龄都在65岁以上,导致“下楼难、上楼累”、“老人闲逛”。三分之二的居民年龄超过65岁。解决这个问题。
层次高的人确实有需求,层次低的人却不愿意假装。加装电梯共需72万元,有关部门将部分补贴费用,剩余42万元将分配给剩余三层及以上楼层。安装电梯不需要一二楼有任何负担,但较低楼层的未来房价很难预测。
为保证电梯安装工作顺利进行,该楼3至7层业主联合对1楼两名业主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干扰电梯安装工作。由于上下楼层的需求和利益不同而产生了冲突,加设更多电梯的想法从一个好主意变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
该社区位于银行路,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由近百栋五至七层小高层建筑组成,对部分居民造成不便。 -摩天大楼。其中一位就是住在四楼的老吴先生。三户人家住在大楼的底层。老吴说,他和妻子都70多岁了。我的家人有年轻的也有年老的。没有电梯,进出不方便。楼上有一些房间。其他家庭也有类似的情况。
尽管双方多次协商,但仍未能达成协议。正式开庭当天,法院将庭审地点移至社区。
在充分听取了原告和被告双方的陈述后,法官建议可以先搁置争议,进行结构安全评估后再提起诉讼。
最终,法院一审支持了原告消除妨扰的请求。
(见知乎记者:施亚娟)
标题:加装电梯太贵了,加装电梯划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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