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已连续五次发布通知。增值税改革细则正式实施!您的纳税申报表将发生巨大变化!火车票无需验证也可以提取!大家关心的关于4月1日起是否还能按旧税率开具发票的问题,我们收到了税务局的明确答复!
增值税税率降低政策执行情况一、纳税人享受销售折扣、停售、退税等情况,应如何开具红字发票、蓝字发票?本公告第一部分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原适用税率16%、10%,若发生销售折扣、暂停或退税等情况,将收到红色发票。红字发票按原适用税率开具;但发票错误需要重新开具的,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将再次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如果纳税人此前已按适用的原税率17%或11%开具增值税发票,且在销售折扣、暂停或退税时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则需谨慎。纳税人应当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8号公告(以下简称18号公告)的相关规定。 2、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怎么办?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办理:您需要按原适用税率16% 开具额外增值税发票。十。纳税人继续进行2018年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税销售活动,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按照有关规定原17%和11%的税率适用,请注意。现对18号公告中的税率进行补充。
4月1日起,火车票、汽车票等无需凭证即可计算扣除增值税!注:1、取得带有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按3%计算进项税额;2、取得带有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交通电子客票行程单,则进项税额按3%计算。税额按3%计算3.有旅客身份信息的火车票进项税额按9%计算4.不显示旅客身份信息的出租车票、汽车票,车票不计算扣除额五、客运业务是指客运业务,包括通过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向个人旅客提供的客运服务。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政策公告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六、纳税人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允许从销售额中抵扣税额.马苏.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下列规定确定进项税额:一、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暂按以下规定确定:发票上显示的税额2. 凭旅客身份获取客票对于电子客票行程,进项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 ) 9% 3.取得能证明旅客身份的火车票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载有旅客身份信息的高速公路、水路等客票的,进项税额为如下: 使用公式计算。税额:高速公路、水路等其他客运运输相关购置税额=票面金额(1+3%)3%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第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二条第1号、第5号“购买客运服务、出租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购买借贷服务、借贷服务”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娱乐服务。 “您的增值税退税将发生巨大变化!减税降费决策安排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整事项公布1.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修改重新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 2、截至2019年3月纳税期附录一第六栏“期末抵扣的房地产购置税”期末余额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国税总局公告第13号))从这个时期开始,可以扣除。通知实施后,结转金额将记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8b栏“其他”中。三、本公告实施后,纳税人如按原增值税税率16%、10%等申报应税项目,应按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填写相关栏目。回归,一定是。形状。 4. 修订版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及其随附信息参见附录1,相关完成说明参见附录2。五、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0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同时发布。附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其附属资料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属资料填写程序
新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公告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修改纳税申报表所附部分文件内容目录1 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内容第一、二栏项目名称变更为“13%税率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将服务业、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税率调整为13%。删除第3栏“13%税率” 将第4a栏和第4b栏序号分别调整为第3栏和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更改为“税率为9%的货物及加工”、“修理和维修服务。”和“9%税率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接下来,将原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当年扣除的客运营业税扣除单”和第12栏“申报表”。 “购置税抵免总额”的计算公式为“12=1+4+11”。三、将原《附列资料(二)》第1、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项目”、“9%税率项目”。四、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表中添加“2.添加扣除/扣减”对应栏目。 (二)废除部分纳税申报表所附文件(一)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废止。其次,原来的《附列资料(五)》正在退役。自2019年5月1日起,纳税人不再需要填写上述两项附表。实施后注意事项(一)纳税人按原增值税税率16%、10%等申报纳税项目时,按申报表中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填写相应栏目。去做吧。 (2)2019年3月纳税期间,《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栏“期末抵扣的房地产购置税”年末余额可结转至8b栏“其他” 。本公告实施后《附列资料(五)》。一切都有大变化、大变化、波动,做好心理准备,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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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20,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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